行业新闻

九游会JY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5 16:59:52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九游会JY原标题: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九游会JY、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合计为75,068,500股,占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6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00股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00股的0.068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6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685%。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九游会JY,代表股份6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685%。

  中小股东系指除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钟兴富先生、陈方仁先生、陈金勇先生、陈礼宏先生、张长征先生、韩玲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5,039,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1%。

  同意39,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7.3854%;

  同意75,038,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

  同意38,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0876%;

  同意75,0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

  同意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9124%;

  同意75,0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

  同意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9124%;

  同意75,0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

  同意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9124%;

  同意75,0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

  同意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9124%;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黄良彬先生、周红锵女士、朱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5,0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

  同意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9124%;

  同意75,0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

  同意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9124%;

  同意75,0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

  同意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912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皮常青先生、魏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5,038,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

  同意38,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9255%;

  同意:75,038,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

  同意38,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9255%;

  同意75,00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1%;反对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71%;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8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同意75,00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1%;反对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71%;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8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同意75,00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1%;反对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71%;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8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结论性意见: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1、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皮常青先生、魏波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丹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监事会成员中,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九游会JY、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非独立董事:钟兴富先生、陈方仁先生、陈金勇先生、陈礼宏先生、张长征先生、韩玲丽女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由以上9名董事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许宏印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并且离任后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宏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许宏印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陈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陈丹女士将与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陈丹女士:198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职于台州万得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浙江万得凯铜业有限公司。2017年11月起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仓管员。2019年12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丹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形外,陈丹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