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九游会JY威胜信息(68810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2-29 03:25:34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九游会JY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胜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威胜信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同意注册,威胜信息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九游会JY,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66,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2020年1月1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九游会JY、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7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九游会JY,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2月 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023年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2月23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8月完成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账户主要用于存放暂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物联网感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综合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990.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7,990.1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详见“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 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 86.15万元。形成原因:超募资金结余及 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将已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搜索